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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32字硕士毕业论文新城区建设中的跨行政协调研究——以桂安新城区为例

论文类型:硕士毕业论文
论文字数:30132字
论点:政区,新区,跨行
论文概述:

本文是行政管理论文,本文立足于府际管理、复合行政理论、区域一体化理论的分析框架探讨如何解决跨越多个行政区时产生的协调问题,出发点并不是停留在理论层面的学术问题。

论文正文:

1引言1.1选题的原因和价值1.1.1选题背景旧城更新和新区开发是城市间增加的两种主要方式空 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许多城市都经历了“城市转型”,这是一场快速发展的大规模城市革命。新区、大学城、新区等新型城市空大量出现,极大地推动了中国城市尤其是郊区的城市化进程。 新城区是“城市规划的一种重要形式,它包括将城市人口迁移到大城市以外,并集中建设住宅、工厂和文化中心,以形成相对独立的新社区” 到2016年底,中国将有1000多个各类新区,其中17个国家级新区已获国务院批准。 新城区承担着发展城市间延伸的功能空,这不仅扩大了城市的面积,而且提高了城市发展的质量和竞争力,促进了城市经济的健康发展,保证了区域一体化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为了缓解中心城区的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压力,中国大部分新城区以郊区为基础,各区域之间的发展界限相对清晰空。中国的新城区在发展、建设和社会管理上具有完整性和独立性,与原城市旧城区的行政关系不仅密不可分,而且界限清晰可辨。 同时,近年来,国家加快了区域经济发展战略,努力建立区域经济发展协调体系,引导区域产业合理布局,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的合理性,打破行政壁垒,有效促进生产要素有序流动 在这种背景下,许多新城区已经成为跨越几个相邻行政区的特定区域。 由于特殊的地理原因,新城区处于跨行政环境中。但是,由于以往行政区的经济惰性和行政区地方官员晋升的竞赛制度,功能经济区与行政区之间不可避免地会出现一些矛盾和冲突,严重影响整体性和协调性。 在这个问题上,我国现有的新城区正在进行不同的尝试和探索。 目前,中国的新城区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采取行政区划与新区相结合的模式,如舟山群岛新区。二是新区向行政区发展,如浦东新区和滨海新区。 在建设初期,桂安新区以核心区开发建设带动非核心区开发建设的初衷,采用“直区+非直区”模式。这确实解决了早期阶段的一些实际问题,但在这种模式下,在行政边界内出现了大量管理真相空和一系列其他问题。 在协调模式方面,我国新城区也尝试了被动模式、压力模式和协调模式。在协调手段上,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和经济手段都适用于跨行政区域协调事务的解决。 然而,现有的跨行政协调模式和手段无法解决新城区责任主体不清、信息共享受阻的问题。 ................................1.2研究内容在纵向研究和横向比较的基础上,在分析桂安新区跨行政协调机制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欧盟和美国的历史经验,结合上海浦东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的实践经验,构建我区跨行政协调管理体系,完善跨行政协调运行机制。通过对历史演变和现实困境的全面阐述,逐步揭示政府在跨行政协调中遇到的问题,构建和解释科学合理的框架。 根据区域一体化的战略设计和协调管理体系的构建,提出了我国新城区实践的总体协调机制,并指出了未来的方向,以期为政府今后解决跨行政区协调问题提供参考。 具体内容包括:叙述了研究课题背景、课题价值、研究内容和研究思路、方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研究文献的研究和整理,并进行理解和系统分析,可以找到我国新城区协调机制的切入点和突破点。阐明本研究的研究方法和主要研究内容 界定跨行政区域等核心概念,总结国内外研究成果;本文系统介绍了本文所依据的理论基础和跨行政协调的意义,包括多政府管理理论、复合行政理论和区域一体化理论,并介绍了政府协调的发展阶段模式,为后续研究提供了分析基础。 介绍了贵安新区建设中跨行政协调的现状。 包括桂安新区建设的基本情况、桂安新区建设中的跨行政协调事务、桂安新区建设中的跨行政协调方式以及跨行政协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本文总结了跨行政协调模式、跨行政协调手段、模式比较和选择策略。 然后尝试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协调管理体系 包括我国新城区建设中的跨行政协调经验、国外跨行政协调经验、我国对先进经验的借鉴、新城区管理委员会制度的完善以及地方政府对新城区建设支持体系的完善。 之后,完善跨行政区域协调运行机制。 包括省政府一级的组织协调机制、新区和市政府一级的“五联十带”工作机制、新区一级的监督评价机制,以及贵安新区跨行政区的协调运行理念 最后,总结了研究结论,并提出了研究展望。 ................................2相关概念和理论2.1相关概念2.1.1国家城市新区国家城市新区是指在城市内部建立的一个全新的功能区,承担着发展城市空之间的延伸功能。它不仅可以扩大城市的面积,还可以提高城市的发展质量和竞争力。 新城区由国务院直接管理。新区的功能定位、相关行政事务以及总体和阶段性发展目标由国务院统一规划和批准。新区的特殊政策和权限也由国务院直接批准。 此外,鼓励新区积极探索各项制度的改革和创新。 国家城市新区作为中国区域发展的增长极,在国家战略的实施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也发挥着相应的城市群和辐射作用,不断推动区域发展。 从1992年10月到2016年3月,分布在我国东南、西北和西北不同地区的17个地区被称为“国家新城区” 他们被称为“开拓者”,承担着现阶段我国的改革和发展任务,释放出巨大的改革红利和发展能量。 2.1.2跨行政区跨行政区(Cross administra tive area Cross administra tive area)最初是指某一公共事务跨两个(或两个以上)行政区的地理边界,包括跨省级、跨市级和跨县级,导致该公共事务的行政权属于不同行政区的现象。本条所称跨行政区,是指新城区范围内的行政事务,包括新城区的直接和非直接区域,跨越新城区和地方政府的地理范围。 中国宪法第三十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区域划分如下: (一)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二)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三)县、自治县分为乡、民族乡、镇 直辖市和较大城市分为区县 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和市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都是民族自治地方。 在“跨行政区域协调”一词出现之前,学者们主要研究城市群空之间的经济发展。随后,随着我国新城区的不断出现,根据城市群间经济发展的现实空提出了跨行政区域的协调。它所涵盖的区域范围是一个客观形成的经济区域,其各个组成部分的协调作用于地方政府的协调,并以行政区划为基础 一些学者认为,“协调”一词是用来描述系统内各种要素的良性互动,强调系统内的互动。 此外,也有一些学者对跨行政区域协调的内涵进行了界定,侧重于多区域即不同系统之间的互动,拓展了协调发展的定义 ................................2.2跨行政区域协调的含义2.2.1打破行政壁垒本文所指的行政壁垒主要包括户籍管理和社会制度壁垒、行政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壁垒、经济发展服务壁垒、产权市场壁垒等。这些障碍限制了新区内主体和资源的系统流动,阻碍了区域间的合作和资源互补利用。 建立和完善跨行政区域的协调体系,有助于打破行政壁垒,加快要素流动,从而加强下属行政区域之间的资源合作,优化区域间资源配置,提高新区域的协调能力和协调体系的整体效率,增强新民族区域的国际竞争力。 2.2.2资源配置的整合与优化有些地区不能建立跨行政协调体系,也没有必要形成完整的跨行政协调体系,正如一个地区不需要形成完整的产业体系一样。 构建跨行政区域的协调体系,可以扩大资源整合的范围,在更广的范围内优化资源,在更高的层次上配置资源,更大程度上利用不同行政区域的优势,发挥不同的作用。 另一方面,跨行政协调体系的形成符合中国创新社会的要求,为创新提供条件,有效开展大规模创新,在一个或多个领域形成创新优势。 2.2.3有利于应对全球化和创新复杂性的挑战。在这个阶段,竞争、合作和创新都变得越来越全球化和国际化。由单一区域形成的创新系统可能不具有竞争力和整体优势。多区域协调形成的系统有利于整合创新资源,增强整个大区域的整体创新能力,增强大区域的竞争力。因此,它更有能力应对越来越多的国际竞争和挑战。 建设中的跨行政协调..............................s 3桂安新区建设概述............................s 123.1贵安新区基本信息...................s 123.1.1贵安新区简介...................s 123.1.2桂安新区行政134个新城区建设中跨行政协调模式与手段的选择............................;……214.1跨行政协调模式................................214.1.1从外向内的被动模式……214.1.2从内部到外部的活动模型..............................225建立跨行政区协调管理体系................................255.1中国新城区建设跨行政区协调经验……255.1.1重庆两江新区协调问题处理经验……. 255.1.2上海浦东新区实施电网管理的经验................256完善跨行政区域协调运行机制 6.1影响跨行政区协调机制运行的因素基于国内外区域协调经验和城市新区协调的现状与问题,本文认为影响城市新区协调机制运行的四大因素包括主体、目标、动力和运行,各要素相互关联、相互影响。 6.1.1协调主体因素协调主体因素是区域合作中协调主体问题所涉及的因素的总称,主要包括主体角色定位、主体角色功能等。 政府、企业和民间组织是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三大协调主体。 (1)政府 区域合作的首要主题是跨行政区域协调新区的关键和决定性因素。 在新区的活动中,政府起着组织、管理和制定规则的作用。 为了区域合作的共同利益最大化,政府是基础和保障。 (2)企业 企业是实现区域利益和发展目标的核心和关键。 跨行政协调的核心内容是企业间的联合合作。 跨行政区域协调成败的关键是企业间区域合作的主动性。 企业在区域活动中具有重要作用,如资源配置与组合、基础设施建设、区域产业升级等。 (3)非政府组织 影响跨行政区域协调的重要力量,在政府与企业的沟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 同时,非政府组织在促进区域信息共享、协调政府与企业的利益关系、加强行业自律方面发挥着明显的作用。 6.1.2协调目标因素协调目标因素是指本地区各方开展协调目标的因素,包括合作的原因和合作的有效性 合作目标机制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它是新区内所有合作成员共同目标的总结,即总体目标;另一方面是阶段目标,即新区合作总体目标的分解。 ............................7研究结论与展望本文以政府间管理、复合行政和区域合作理论为基础,在分析桂安新区行政间协调机制现状和存在问题的基础上,结合欧盟和美国的历史经验,结合上海浦东新区和重庆两江新区的实践经验,分析现有的行政间协调模式和手段,构建我国行政间协调管理机制,完善行政间协调运行机制 通过对历史发展和现实困难的全面解读,逐步展现政府在跨行政协调中遇到的问题,构建和解读科学合理的框架。 主要结论如下:(1)目前,我国城市新区跨行政区协调存在责任主体、协调模式、信息共享、沟通机制和功能区体系等问题。 (2)协调机制能否成功建立取决于压力、内部力量和阻力的共同作用,这是三方权力博弈的结果。 当压力和内力大于阻力时,协调机制可以成功实施,但当压力和内力小于阻力时,协调机制的建立失败 (3)建立跨行政区的协调管理机制,需要同时完善新城区管委会机制和地方政府对新城区建设的支持体系。 (4)完善跨行政区域协调运行机制,需要在省政府、地方政府和新区三级推进组织协调机制、工作机制和监督评估机制。 我们相信,随着贵安新区建设中行政间协调机制的有效运行,贵安新区的建设水平将在未来达到一个新的水平,从而促进贵安新区乃至整个贵州省的发展。 同时,对于促进我国其他跨行政区域新区的协调发展也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一是政府组织协调机制的创新,政府间管理理论和区域一体化理论的应用,从完善城市管理委员会制度和地方政府新区建设支撑体系方面构建行政间协调机制,从省政府、地方政府和新区层面完善行政间协调机制 二是研究对象的创新。从现有文献来看,我国对新城区行政间协调的深入系统研究相对较少。本文以新城区行政间协调机制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参考文献(省略)